乌台诗案
作者:佚名
案情
乌台诗案,是北宋年间的一场文字狱,结果苏轼被抓进乌台,被关4个月。御史中丞李定,御史
舒亶、何正臣等人摘取苏轼《湖州谢上表》中语句和此前所作诗句,以谤讪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苏轼,苏轼的诗歌确实有些讥刺时政,包括变法过程中的问题。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告发,后在御史台狱受审。所谓“乌台”,即御史台,因官署内遍植柏树,又称“柏台”。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,乃称乌台。所以此案称为“乌台诗案”。
案档
苏轼“乌台诗案”案档,宋时即已流传,并有多种抄本、刊本。今所见几种刊本中,《函海》本《东坡乌台诗案》、《忏花庵丛书》本《乌台诗案》为原案实录,基本上保存了诗案原貌;《苕溪渔隐丛话》本按编撰诗话的要求作过删改;《学海类编》本《诗谳》则可断定是伪书。
详细状况
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年)三月,苏轼转知湖州。诗案就是苏轼到湖州任所时写的《湖州谢上表》引起的。表中说:“臣轼言。蒙恩就移前件差遣,已于今月二十日到任上讫者。风俗阜安,在东南号为无事;山水清远,本朝廷所以优贤。顾惟何人,亦与兹选。臣轼中谢。伏念臣性资顽鄙,名迹堙微。议论阔疏,文学浅陋。凡人必有一得,而臣独无寸长。荷先帝之误恩,擢置三馆;蒙陛下之过听,付以两州。非不欲痛自激昂,少酬恩造。而才分所局,有过无功;法令具存,虽勤何补。罪固多矣,臣犹知之。夫何越次之名邦,更许借资而显受。顾惟无状,岂不知恩。此盖伏遇皇帝陛下,天覆群生,海涵万族。用人不求其备,嘉善而矜不能。知其愚不适时,难以追陪新进;察其老不生事,或能收养小民。而臣顷在钱塘,乐其风土。鱼鸟之性,既能自得于江湖;吴越之人,亦安臣之教令。敢不奉法勤职,息讼平刑。上以广朝廷之仁,下以慰父老之望。臣无任。”苏轼这几句牢骚话,笔下的“新进”,指的是
王安石变法时被引进的一批投机钻营的“群小”。“生事”一词,已成为保守派攻击变法派的时下习惯用语。这些用语自然刺痛那些仍然窃据高位,谋取私利的“小人”。第一个站出来检举苏轼的是御史里行何正臣,紧接着是王安石的学生李定。宋神宗在何正臣、舒亶、李定等人的百般构陷下,只得降旨将苏轼交御史台,由李定为首的“根勘所”负责审理。他的笔触更加尖刻犀利且指责积贫积弱的朝廷,他渴望有朝一日能得到平复,然而,“世事一场大梦.人生几度秋凉”。东坡行云流水之作引发了乌台诗案。 这样,一个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便揭开了序幕。
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年)七月二十八日,李定等人奉旨查办,立即派太常博士皇甫遵才前往湖州逮捕苏轼。八月十八日,苏轼被解到京城,投入御史台狱。两个多月的“根勘”审理,苏轼受尽非人的折磨。御史台严刑拷打,昼夜逼供,真是“诟辱通宵不忍闻”。最后,李定等人强加给苏轼“四大罪状”,请求宋神宗处死苏轼。
宋神宗面对御史台的奏报,心里也着实犯难。当年宋太祖
赵匡胤曾有遗嘱:除了犯叛逆谋反罪,一概不杀大臣。李定等人必欲置苏轼于死地,朝野上下,舆论哗然,认为苏轼未犯叛逆罪,不该重处。更奇怪的是,新旧两派正直之士,均出面营救。由于各方面的营救和舆论压力,促使宋神宗产生宽贷苏轼,从轻发落的念头。最终,苏轼得轻判,以“蒙恩责授黄州团练副使”结案。
苏轼(1037-1101),北宋文学家、书画家、美食家。字子瞻,号东坡居士。汉族,四川人,葬于颍昌(今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)。一生仕途坎坷,学识渊博,天资极高,诗文书画皆精。其文汪洋恣肆,明白畅达,与欧阳修并称欧苏,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;诗清新豪健,善用夸张、比喻,艺术表现独具风格,与黄庭坚并称苏黄;词开豪放一派,对后世有巨大影响,与辛弃疾并称苏辛;书法擅长行书、楷书,能自创新意,用笔丰腴跌宕,有天真烂漫之趣,与黄庭坚、米芾、蔡襄并称宋四家;画学文同,论画主张神似,提倡“士人画”。著有《苏东坡全集》和《东坡乐府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