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唐代
作者:李白
原文:
结发未识事,所交尽豪雄。作者:佚名
译文
我青少年的时候,对事理的认识不是特别通达,呼朋唤友,都是些热血豪迈人士。
不为报酬而助人,并不把解人之难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。
为朋友曾经不惜两肋插刀,红尘滚滚处也曾经手刃歹徒。
哥们肝胆意气天下闻名,官民同赏。
当然,这些都是小节,不足言道,现在回到偏僻之处隐居。
回家后是四壁空空,没有任何产业,为衣腹之累而忙个不休。
身穿的狐裘破烂,腰里曾经的万贯黄金也用个精光(主要还是接济落魄文人)。
也曾经去王公门前干谒,推荐自己,但是没有什么效果,悲日暮途穷。老兄你可是官运通达,青...
作者:佚名
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,不甘心失败的李白去了一趟襄阳,拜访时任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。但李白在呈给他的求职信中,犯了一个严重错误“豪放不羁”。李白带着这种傲慢心态去求职,韩朝宗自然不会对他感兴趣。因为李白求职没有成功,韩朝宗没有帮助到他,在这种情况背景下李白写下了此首诗。
参考资料:
1、
裴斐.李白诗歌赏析集.成都:巴蜀书社,1988:243-244
2、
周啸天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245
作者:佚名
此诗当在30多岁所写,大有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感觉。这是李白年轻时裘马轻狂,豪爽用事的真实写照。有人就李白是否真的杀过人而争论不休,他如果真的杀过人,也肯定杀的是宵小之辈,而且是雁过不留痕的那种。李白真的是文武双全。看此诗,可以知道李白的豪爽性格,所以会爱之者众,恨之者也众。
李白(701年-762年),字太白,号青莲居士,唐朝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祖籍陇西成纪(待考),出生于西域碎叶城,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。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。762年病逝,享年61岁。其墓在今安徽当涂,四川江油、湖北安陆有纪念馆。 |